【海上工作事故,海上 事故】

南城 4 2026-01-02 09:24:18

海上工作,出了事故?去哪处理?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或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见:《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海事局是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海上事故。渔船在海上作业时发生意外导致人员死亡,海事局会介入调查,通过勘查现场、询问相关人员、分析事故原因等方式,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归属。这一调查结果不仅有助于明确事故责任,也为后续的工伤认定和民事赔偿提供重要依据。

3、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事故报告义务: 船舶、海上设施发生海上交通事故时,应当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接受调查。 报告必须立即用甚高频电话、无线电报或其他有效手段向就近港口的港务监督报告,并提交《海上交通事故报告书》和必要的文书资料。

4、法律分析:港务监督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调查应客观、全面,不受事故当事人提供材料的限制。根据调查工作的需要,港务监督有权调查。港务监督应当根据对海上交通事故的调查,作出《海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判明当事人的责任;构成重大事故的,通报当地检察机关。

5、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即时报告:船舶、海上设施如遇水上交通事故,应立即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配合后续的调查工作。接受调查:海事管理机构会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调查组需在事故发生后九十天内提交调查报告。

安装海上风机遇险!起诉公司获巨额赔偿

答案:英国风机安装人员截肢案中,雇主西门子歌美飒被判赔偿受害人100万英镑,以下为详细情况:事故经过:2018年,风机安装工Darren Hoadley受雇于西门子歌美飒,为比利时一个海上风电项目安装和调试风机。

海上交通事故有哪些类型?

海上交通事故主要包括以下六种类型:碰撞:指船舶之间或船舶与其他海上浮动或固定物体之间的撞击事故。触碰或浪损:指船舶触碰岸壁、码头、航标、桥墩、浮动设施等固定或浮动物体,或者因波浪冲击造成损害的事故。触礁或搁浅:指船舶与水下礁石或浅滩发生接触,导致船舶无法继续安全航行的事故。

海上交通事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分为六种类型:碰撞、触碰或浪损,触礁或搁浅,火灾或爆炸,沉没,航行中发生影响适航性能的机件或重要属具的损坏或灭失,以及其他引起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事故。

一般事故指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1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船舶溢油1吨以上100吨以下致水域污染,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小事故指未达到一般事故等级的事故。

较大事故:船舶溢油100吨以上500吨以下致水域环境污染,或在海上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内河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一般事故:船舶溢油100吨以下致水域环境污染,或在海上造成5000万元以下、内河造成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福景001”沉没前在海上作业近一个月,事故发生的原因与哪些因素有关...

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造成的,一是台风的影响,海面上的狂风巨造成了轮船的损坏,引发了事故;二是轮船锚链的断裂,引起了走锚,酿成了事故;三是轮船安全管理可能存在一定的疏忽,没有及时的发现安全隐患。台风暹芭带来的狂风巨浪,是导致福景001轮沉没的直接原因。

是因为天气恶劣的原因导致的,锚链断裂 ,所以最终导致了这种情况。

福景001轮遇险沉没,船上有27人失联。可能是因为船只在海面上航行的时候遇到了台风,为了躲避台风,最终导致锚链断裂。

事故原因初步分析:锚链断裂可能与台风过境时的极端海况(如强风、巨浪)直接相关,导致船舶固定系统失效。走锚后,船舶可能因失控而发生碰撞、倾覆或沉没等次生灾害。行业影响与警示:该事件暴露出海上作业船舶在极端天气下的安全风险,尤其是起重船等大型工程船的锚泊系统可靠性问题。

事故原因:在避台风过程中,“福景001”轮的锚链断裂,导致走锚遇险。走锚后,船舶失去控制,最终在海上沉没。人员失联情况:事故发生时,船上有27人落水失联。这一数字反映了事故的严重性和搜救工作的紧迫性。搜救行动: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迅速启动了海上搜救应急响应。

事件背景与核心信息2022年7月3日,受台风“暹芭”影响,广东阳江海域一艘名为“福景001”的浮吊船因走锚遇险,导致船体断裂沉没。事故造成3人获救、27人失联,其中一名获救者海上漂流时间超过40小时。该生还者被发现时身着救生衣,在无补给、极端海况下坚持漂浮,最终被搜救力量发现并救起。

水上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有哪些

1、水上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事故报告义务:及时报告:船舶、海上设施发生海上交通事故时,应当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接受调查。事故调查与报告:调查期限:海上交通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内提交海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对中国籍人员:对中国籍船员、引航员或设施上的工作人员,根据其责任的性质和程度,可以给予警告、罚款,或扣留、吊销职务证书。对外国籍人员:对外国籍船员或设施上的工作人员,可以给予警告、罚款,或将其过失通报其所属国家的主管机关。

3、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事故报告义务: 船舶、海上设施发生海上交通事故时,应当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接受调查。 报告必须立即用甚高频电话、无线电报或其他有效手段向就近港口的港务监督报告,并提交《海上交通事故报告书》和必要的文书资料。

4、水上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依据《海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来进行。港务监督通过调查事故,能够明确事故的起因,并划分责任归属。若事故达到重大级别,当地检察机关亦会接到通知。这一过程是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五条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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